广东华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湛江市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2024年度鹤地水库水毁修复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GDHG-2024-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鹤地水库水毁修复项目
三、采购******限价:547977.03元
四、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五、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初次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或以上),并持有有效的水利主管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供应商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
六、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的时间:在 2024年 8 月 26 日至 2024年 9 月 2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购买磋商文件的地点:广东华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湛江市赤坎区海北路九号之一鹰展假日广场第8层第03A、05、06、07号)。本磋商文件可邮件领取。采取邮件方式购买谈判文件的,购买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PDF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9-3197520,邮箱:gdhg2019@163.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八、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可现金支付或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公对公转账至采购代理机构账号(账户:广东华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行,账号:44050168365000000887,并备注本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逾期将不予受理)。
九、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如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需要年审的资料须附年审记录,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网络截图(截图要包含投标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界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如果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十、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 9 月 6 日 9 时 00 分至2024年 9 月 6 日 9 时 30 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 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华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湛江市赤坎区海北路九号之一鹰展假日广场第8层第03A、05、06、07号)。
十二、磋商地点:广东华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湛江市赤坎区海北路九号之一鹰展假日广场第8层第03A、05、06、07号)。
十三、特别说明:
1. 购买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本项目相关公告、修改、补充信息和成交结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华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gdhg-zj.com/)发布。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形式至招标代理机构释疑。
3. 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均必须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响应供应商自己承担。
十四、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北路九号之一鹰展假日广场第8层第03A、05、06、07号;
3.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9-3197520;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可向采购人了解。
采购人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湛江市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局
2. 联系人:林先生
3. 电话:0759-2701098